保荐机构、保荐代表人、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《保荐办法》的规定,未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,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,并可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(  )。 Ⅰ监管谈话 Ⅱ警告 Ⅲ重点关注 Ⅳ罚款 Ⅴ责令进行业务学习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保荐机构、保荐代表人、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《保荐办法》的规定,未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,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,并可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(  )。 Ⅰ监管谈话 Ⅱ警告 Ⅲ重点关注 Ⅳ罚款 Ⅴ责令进行业务学习

题目选项

A. Ⅰ、Ⅱ、Ⅴ
B. Ⅰ、Ⅲ、Ⅴ
C. Ⅱ、Ⅲ、Ⅳ
D. Ⅱ、Ⅳ、Ⅴ

正确答案

B

题目解析

根据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(2020年修订)第六十五条规定,保荐机构、保荐代表人、保荐业务负责人、内核负责人、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,未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,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,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、重点关注、责令进行业务学习、出具警示函、责令公开说明、认定为不适当人选、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、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、对保荐机构及其有关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谴责等监管措施;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,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;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选项Ⅱ、Ⅳ属于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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